【导语】: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下面介绍未就业配偶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下面介绍未就业配偶生育津贴待遇。
未就业配偶医疗待遇核准支付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标准享受:
1、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定额400元;
2、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引产的定额600元;
3、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平产的按定额3500元;实施助产术(胎吸术或产钳术)及剖宫产手术的或多胞胎生产按定额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