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县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国企人才队伍来源结构,引进一批企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2023年长兴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须于2023年11月3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执行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详见附件;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用工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本次招聘社会人员所涉及工作经历、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学历、资格等证书取得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1月3日;涉及到年龄计算的,统一计算到2023年11月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的2023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分别于2023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2024年9月30日(含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 、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部分公众号推送和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cxrchr.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3日9:00-11月8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3 年11月3日9:00-11月9日16:00。
资格初审实行随报随审机制,应聘人员可登录网报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11月25日16:00。已完成资格初审人员可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http://qssy.zjks.com/tyzpwb/)。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一张试卷出题,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可在资格复审开始前或资格复审开始后48小时内进行递补。
(七)面试及成绩合成
1.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出现相同的,依次按笔试、面试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八)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长兴县国资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出现缺额的,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十)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或签订协议
社会人员及2023年应届毕业生
1.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试用期;试用期及试用期待遇按照各企业的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满,由各企业负责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聘手续。
2.招聘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聘期3年(包含试用期,试用期不超6个月)。
3.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024年应届毕业生
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生学历(学位)资料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按照各聘用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平等竞争、择优上岗”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责任自负。
3.政策咨询电话:
长兴县财政局(国资办):0572-6062617
本公告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企业。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4.本次招聘工作由长兴县纪委监委驻长兴县财政局(国资办)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2-625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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