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我要查询 : 未婚证明办理

  一.办理地点

湖州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处

  二.受理条件

1、当事人为本辖区域常住户口居民;

2、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3、当事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办理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

2、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应同时提供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3、当事人近期2寸照片2张;

4、无婚姻登记记录声明书;

  四.办理流程

当事人出示证件、证明→当事人填写《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查证→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承诺

5个工作日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