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届时可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省通办,申请人不再受户籍地限制。
浙江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可全省通办
日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届时可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省通办,申请人不再受户籍地限制,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省内任意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浙江省户籍残疾人在外省的,可向当地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出申请,采取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由户籍地负责审批和发放。
残疾人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该补贴是为了补助残疾人因残疾导致获取收入困难、生活费用额外增加,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础上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一项社会福利。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该补贴是为了解决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确保残疾人得到基本照护,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用于照料服务的一项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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