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2月18日-31日,县商务局开展德清县迎新消费券发放活动,本次发放消费券共150万元,数量有限,抢完即止。
消费券使用时间:
消费券的有效期为自领取时点起算3*24小时,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在超过时效后重新投放。没有参与过抢券的用户可到店消费时扫码领取重新投放的消费券。
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者可到店后用“我德清”APP扫描二维码进入买单页面进行结算,输入总的消费金额后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之后进行支付。
2、超出优惠券部分,用户可使用共享钱包或支付宝(微信支付无法参与)进行支付,消费金额达到消费券设定的金额要求,即可在消费总金额基础上用券直接扣减,支付余款即可。
3、每单笔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
4、消费券禁止直接兑换为现金,不能购买超市卡券,核销时不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倒买倒卖。黄金、珠宝、烟酒类商品(酒类特指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高档酒)不参与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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