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州市大病保险是指政府为提高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其待遇享受如何?详情请看全文。
承办方式
大病保险采取由个人和基本医保基金共同出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方式进行。湖州市大病保险主承办方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共保方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参保对象
参加湖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待遇享受
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至6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5%;6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0%。特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至6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0%,6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5%。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为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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