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州困难职工家庭认定需要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下面介绍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具体内容见下文。
申请困难职工应当由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2.职工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所有家庭成员内页复印件;
3.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是外地户籍的,须提供湖州市居住证复印件,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4.《承诺书》;
5.职工和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6.最近12个月内,住院医药费正式发票、医保结算单;其他大额医疗支出凭证原件;
7.子女在幼儿园或高中以上全日制学校的就读证明、学杂费票据复印件;
8.签署《浙江省困难职工救助委托核对申请表》;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低保证和低保金领取情况)。
提出申请的职工与配偶均为在职职工的,只能向其中一方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