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具体如何申领?详情请看全文。
申领条件
1.在统筹地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
2.连续缴费满12个月
3.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申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
3.门诊报销: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住院报销:出院记录原件或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收费章)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湖州市民服务中心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参保单位网上申报,或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登录浙里办,选择对应事项,在线办理提交申请材料。
2.湖州市民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3.办结送达《生育保险待遇核定表》至财务支付,通过申请人选择的方式向申请人反馈核定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线下办理点
具体地址:湖州市民服务中心(湖州市吴兴区金盖山路66号)1号楼政务服务大厅1楼B区医保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午间不休)
联系电话:0572-2021734
在线办理
浙江政务服务网:【申领入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湖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社保】即可获取湖州社保停机信息、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相关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