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每年6月30日以前。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6月30日以前,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一、登记时间
每年6月30日前登记完毕
二、登记流程
1.登录“全国征兵网”(点我进入),点击“兵役登记(男兵)”按钮,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完成注册,已在“学信网”注册的人员可以使用“学信网”账号直接登录。
2.实名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兵)”按钮,进入兵役登记界面,重新确认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兵役登记并参加应征报名”或“仅兵役登记,不参加应征报名”,完成兵役登记。
3.根据兵役机关部署或通知,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
三、法律责任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